- 何平博士:濕法脫硫是霧霾發生器和催化器 應當立即禁止!
- 發布人:電獅子網 時間:2017-06-14 新聞來源:南極星電力公司網 瀏覽量:
國(guo)際中國(guo)環境基金會(IFCE)總裁(cai)何平博士在4月10日 “長江中游(you)城(cheng)市(shi)群首屆(jie)工商峰會”中發(fa)表演講, 指出(chu)“濕法脫硫是霧霾發(fa)生器和催化器,應當立(li)即禁止!”
何平說,IFCE 一直關注濕法脫硫所帶來的副作用對霧霾的影響,目前國內脫硫工藝90%是采用濕法脫硫,盡管大部分二氧化硫被脫除,但濕煙氣里攜帶殘留的細煤灰和次生的硫酸銨、硝酸銨、硫酸細顆粒等,由于環保標準的缺失和技術原因,目前沒有監測。根據南開大學國家環境保護城市空氣顆粒物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的最新調查,濕法脫硫每脫100噸硫,有14噸細顆粒物經過濕煙氣排除。目前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每年約 2000 萬噸,推算下來,濕法脫硫給大氣直接新增 252 萬噸的顆粒物,遠超任何一個工業行業的直接排放量!
更有甚者,這些負電荷的濕煙氣在靜穩空氣中,吸附工廠和汽車排放的廢氣,經過一系列物理化學反應,產生巨量新的二次顆粒物PM2.5,導致空氣質量急劇惡化,大氣能見度大幅度降低,形成重度霧霾。這就是2012年后,中國霧霾突然大面積爆發的主要原因。
何平提醒,予以提升排卸監測方案技術應用指標,受限制氮氧化物排卸室內溫度和次生顆粒狀物。同樣,對煙氣脫硫脫硝設備的工程建筑提升等級時,要請勿濕法加工過程! 近幾年世界技術應用領先的氮氧化物辦理技術應用,需在寧波網站建設南部地區新城區供暖公司水器非常低的排卸工程建筑中利用的“AO干法煙氣脫硫脫硝脫硝協同辦理”加工過程等,其費用效益分析已遠超常用的濕法加工過程,還有就是不造成分次污染問題。
本次高峰論壇由北京,廣東藥科大學,杭州,濮陽市當地政府聯合技術主辦人,全國全球協會適配,北京貿促會等主辦。其他演講題目賓客是指碧桂園集團董監事會歷屆主席王石,河南省社科院副檢察長秦尊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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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zhong)要的詞(ci):何平,博(bo)士,濕法,脫硫,是,霧霾,發生器,和,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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