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錫林郭勒超高壓供電局2017年應急技改塔拉500KV變電站加裝主變隔直裝置工程采購項目(隔離開關)
- 發布人:電老虎獅子網 時間:2018-01-22 新聞來源:甘肅古電 瀏覽量:
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受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錫林郭勒超高壓供電局物資供應公司委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錫林郭勒超高壓供電局2017年應急技改塔拉500KV變電站加裝主變隔直裝置工程采購項目(隔離開關)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凡符合公告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述
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錫林郭勒超高壓供電局2017年應急技改塔拉500KV變電站加裝主變隔直裝置工程采購項目(隔離開關)
2)項目編號:FZ2018-CGYWZ-CG-JZ002
3)投資金額:約160000.00元
4)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5)供貨時間:合同簽訂后1個月供貨完畢
6)供貨地點:錫林郭勒超高壓供電局塔拉變電站
2、分包情(qing)況:本項目不分包
1.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資格和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須具備相應貨物的供貨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標項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的兩個以上法人,或投標人和投標人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4.供應商可以為采購貨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設備材料應為供應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明確注明的類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所投貨物生產、制造、加工等文字描述)。
5.制造商必須是通過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年度資格預審的廠家,并且制造商須具備所投貨物《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7年度設備材料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代理商必須代理入圍廠家產品。
6.供應商近年(2015年-至今)未因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質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糾紛被上級部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報/披露取消投標資格,并且目前不處于處罰期內;評審時評標小組將查詢內電物資〔2017〕36號《關于對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知》。
7.投標人應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提供企業注冊地有效期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網上下載的查詢結果告知函或檢察機關現場出具的書面告知函)且顯示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8.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9.中標企業須提供內蒙古電力科學研究院出具的所供貨物的檢驗報告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有意投標的單位均可參加。
(責任編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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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zhong)點詞(ci):錫(xi)林郭(guo)勒(le),超高壓,供電局,2017年(nian),應急,技(ji)改(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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